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以 “缺乏显著性” 为由,对千禾味业 “千禾 0+” 商标作出无效宣告的裁定,这已是该企业 “千禾 0” 系列商标第二次遭遇法律阻击。这一连续裁决不仅让千禾味业的品牌布局遭遇挫折,更向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过度依赖描述性词汇构建商标体系,无异于在品牌根基中埋下 “定时炸弹”。
一、法律红线:为何 “0+” 成不了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千禾味业的 “0” 与 “0+” 商标之所以接连受挫,核心问题就在于这些标识直接指向了 “零添加” 这一产品特性,属于典型的描述性词汇。消费者看到 “千禾 0+” 时,首先联想到的是产品 “无添加” 的属性,而非品牌本身,这就失去了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核心功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裁定中强调,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 “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征”,需要让消费者能够识别、记忆并关联到特定品牌。而 “0”“0+” 这类词汇更像是产品说明,而非品牌标识。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投入巨资宣传,也难以改变其作为描述性词汇的本质属性。
二、案例对比:同样是描述性词汇,为何有的能成功?
看到千禾的案例,很多人会疑惑:市场上 “六个核桃” 这样的商标为何能合法存在?这就涉及到商标显著性的另一种获得途径 —— 通过长期使用获得 “第二含义”。
在 “六个核桃” 商标无效宣告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认定其通过长期宣传和使用获得了显著性。河北养元智汇饮品提交的证据显示,该商标产品销售覆盖全国 13 个省市,通过明星代言、户外广告等多渠道宣传,累计获得多项荣誉,已被消费者广泛认可为特定品牌的标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 “使用获得显著性” 的认定门槛极高,企业需提供销售数据、广告投入、市场认可度等一系列扎实证据,绝非短期内可以实现。
反观千禾味业,“0” 系列商标使用时间较短,尚未形成足够的品牌认知度,自然无法通过 “第二含义” 获得救济。这也警示企业:不要寄希望于通过后期使用来弥补商标先天不足,初始设计阶段就应规避显著性缺陷。
三、企业执念:为何偏爱描述性商标?
明知存在法律风险,仍有大量企业偏爱使用描述性词汇作为商标,根源在于短期营销思维的误导。在食品、美妆、健康等行业,“天然”“有机”“零添加” 等词汇能快速传递产品优势,迎合消费者需求。这种 “捷径思维” 让企业陷入 “营销便利” 与 “法律风险” 的两难选择。
数据显示,缺乏显著性的商标被驳回概率高达 70% 以上。尤其在 2025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法律对商标使用的规范更加严格。企业若将描述性词汇作为核心商标,不仅面临注册失败风险,还可能在后续维权中陷入被动 —— 因为法律不保护缺乏显著性的标识,极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和稀释。
四、避坑指南:企业商标布局三大策略
千禾味业的案例为所有企业提供了鲜活的教训,如何构建既合规又有效的商标体系?以下三大策略值得借鉴:
1. 打造固有显著性商标
最优选择是创造臆造词或采用独特意象组合。如 “华为”“特斯拉” 等臆造词本身无实际含义,却能建立强烈的品牌联想;“农夫山泉” 则通过 “农夫” 与 “山泉” 的创造性组合,既暗示产品特性又保持商标独立性。
2. 描述性元素 + 创意设计
若需保留部分描述性元素,可通过独特图形、拼音或英文组合提升显著性。例如 “老干妈” 将姓氏与独特瓶型设计结合,“娃哈哈” 用童趣化字体和图形增强识别度。印度 “卡迪原质涂料” 商标案中,法院认定包含牛头图形的纹章商标整体具有显著性,印证了创意设计的重要性。
3. 提前布局 “第二含义” 证据链
对确需使用描述性词汇的商标,应从使用之初就系统留存宣传、销售、市场反馈等证据,为可能的 “显著性获得” 认定做准备。同时要注意,商标注册需进行全类别检索,避免在核心品类上留下隐患。
商标是护城河而非广告语
千禾味业的商标争议为所有企业提了醒:商标的核心价值是品牌区分,而非产品宣传。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更应建立 “显著性思维”,将商标战略纳入品牌长期发展规划。毕竟,真正的品牌护城河,从来不是一句描述性的广告语,而是消费者心中独一无二的品牌印记。
企业在商标注册前不妨问自己三个问题:这个标识能让消费者记住吗?能与同类产品区分吗?能经得起法律审查吗?只有通过这三重考验的商标,才能成为品牌长久发展的坚实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