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1.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如果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希望将商标扩展到新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必须针对这些新的类别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2.需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四条,如果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元素的任何变化),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这是因为商标的标志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关键,任何变化都可能影响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因此需要重新注册以确保商标权的有效性。
3.商标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未重新注册:
如果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如汉字商标的美化设计、企业LOGO的更新升级等),且未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可能会导致商标权的丧失。因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4.商标注册证遗失或破损需补发:
虽然这种情况不直接涉及重新注册申请,但如果《商标注册证》遗失或破损,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补发申请。如果《商标注册证》遗失,还应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商标本身需要重新注册,而是对商标注册证明文件的补办。
5.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期满未续展:
如果商标因某种原因被撤销、宣告无效或期满未续展而失效,企业希望重新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需要重新提交注册申请。但请注意,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综上所述,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需要扩展到新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改变商标标志或发生其他实质性变化,且希望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就必须重新提交注册申请。此外,虽然《商标注册证》的补办不涉及重新注册,但商标权的维护和管理需要企业始终保持警惕和合规。
您好,欢迎对我们《创名商标转让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同时我们将会抽取幸运奖,给予礼品奖励您对我们的关心,如果您的意见经我们采用,我们将给予千元现金大奖。有您的支持,我们会全力以赴做的更好,让您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