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创名商标转让网   【注册】 我的上传
我要买商标
X

-  我要买商标  -

  • 请选择商标所属行业:
  • 价格区间:
  • 联系人电话:
     我司严格保密,请放心输入
X

-  我要卖商标  -

  • 姓名: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
     我司严格保密,请放心输入
  • QQ:
  • 出售底价:
  • 商标注册号:
  • 所在区域:
  • 备注:
  • 上传图片:
我要卖商标
X

-  上传商标说明  -

您好,为了更快更好的将您的商标在我们平台推广出售,您可以通过注册我们会员,注册成功后登录会员中心;如果您已经是我们会员请直接登陆,登录后点击右上角“快速上传”商标,根据要求上传成功后1秒内在我们平台免费推广,第一时间展现给需要的客户,无需审核。后期也可以登录会员修改或删除已上传商标。

首页|商标知识|商标注册那些事儿:基本原则大揭秘
商标知识

商标注册那些事儿:基本原则大揭秘

来源:创名知讯 |时间:2025-10-20

申请在先原则:先到先得的商标 “赛道”

在商标注册的规则体系里,申请在先原则是极为关键的准则,简单来说,就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局会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而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该原则就像是一场商标 “赛跑”,谁先递交申请,谁就能在商标专用权的竞争中占得先机,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这是判定申请先后的明确标准。
以 “三只松鼠” 为例,这一品牌凭借独特的定位和营销,在坚果零食市场迅速崛起,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假设在其申请商标之前,有另一家企业也想到了类似的品牌名 “三只小熊”,并在同一时间准备申请注册在坚果类商品上。如果 “三只松鼠” 的公司先于另一家企业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哪怕仅仅早了一天,依据申请在先原则,商标局会初步审定并公告 “三只松鼠” 的商标申请,而 “三只小熊” 的申请大概率会被驳回。这就体现出申请在先原则在确定商标权归属上的重要作用,谁能率先迈出申请的步伐,谁就更有可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得到法律对品牌的保护。
申请在先原则对于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有着重要意义。它激励着企业尽早树立品牌保护意识,在品牌创立初期就积极申请商标,避免因商标问题产生纠纷和混乱。同时,也促使企业在申请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商标查询,确保自身商标的独特性,减少与他人商标冲突的可能性,从整体上提升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注册与否的自主与约束

自愿注册原则赋予了商标使用人极大的自主性,其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和战略规划,自行决定是否将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 。在市场中,大部分商品和服务都适用这一原则,众多新兴的互联网创业公司,在初期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可能会先使用未注册商标来测试市场反应,当业务逐渐稳定、品牌有了一定知名度后,再考虑申请商标注册,以获取商标专用权,这种灵活性给予了企业在品牌发展路径上更多的选择。
未注册商标在使用上也具有一定的空间,许多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由于资金、认知等因素,可能暂时不会去注册自己使用的商标,他们依然能够在市场上使用该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但未注册商标使用者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他人有可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并且当未注册商标遭遇侵权时,使用者难以依据商标法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一些地方特色小吃店,使用了独特的店名作为未注册商标,但因未及时注册,可能会被其他商家模仿使用,导致客源分流,自身权益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尽管自愿注册是主流,但在我国,仍有部分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原则。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有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烟草制品为例,《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这主要是因为烟草制品对消费者健康有一定影响,实行强制注册可以更好地对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管,保证产品质量和来源可追溯,从而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对于人用药品,同样是基于药品关乎民众生命健康安全,通过强制注册,便于相关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假药、劣药流入市场。

申请单一性原则:一件商标,一份申请

申请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限于一件商标、一类商品或者服务,也就是 “一件商标,一份申请” 。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确保商标注册申请的清晰和规范,便于商标局进行审查和管理。例如,一家饮料企业想要为其新推出的果汁饮料申请商标,就需要单独提交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不能将该商标同时申请在果汁饮料和服装这两个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必须按照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
从商标局审查工作的角度来看,申请单一性原则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提高了审查效率,使得商标审查员能够更专注地对一件申请中的商标与特定类别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显著性等进行评估。如果一份申请中包含多个商标或者多种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审查员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梳理和判断,容易导致审查流程的拖沓。另一方面,便于商标档案的管理和分类,使得商标信息更加有序,方便后续查询、统计和监督工作的开展,在发生商标纠纷或者权利变更等情况时,也能更快速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一旦违反申请单一性原则,就会带来诸多问题。例如,申请可能会被商标局要求补正或直接不予受理。若企业在一份申请中同时申请了多个不同的商标用于多种商品类别,商标局会认为该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企业进行分案处理,将不同商标对应不同商品类别的申请分开,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申请成本,延误商标注册进程。而且,这种混乱的申请方式还可能导致商标权利范围不清晰,为后续商标的使用和维权埋下隐患。

优先权原则:特殊情况下的优先 “通行证”

优先权原则在商标注册领域中,是一项为特定申请人提供特殊保护的重要原则,它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 。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国际优先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在一个成员国首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在 6 个月内,向其他成员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其申请日期将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为准 。例如,一家中国企业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提交了某商标的注册申请,若在 2024 年 7 月 4 日(6 个月内)向美国提交相同商标的申请,并主张优先权,那么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将 2024 年 1 月 5 日作为该商标在美国的申请日,而非实际提交日 6 月 20 日。在这 6 个月期间,即便有其他第三方在美国提交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该中国企业凭借优先权仍能占据优先地位,大大提高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几率 。
国内优先权方面,《商标法》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比如在 2023 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某企业首次在展出商品上使用了一个新商标,那么在 2023 年展会结束后的 6 个月内,该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就可主张优先权 。在申请时,需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优先权的有效行使 。
优先权原则在商标注册实践中有着重要意义。它为企业在国际市场拓展和参加国际展会时的商标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使企业有更充足的时间进行商标布局和市场调研,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导致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维护了企业的品牌权益 。例如一些知名品牌在参加国际大型展会推出新产品并展示新商标后,通过优先权原则,能够保证其在展会后一段时间内,在商标注册申请上拥有优先地位,从而顺利将品牌推向更广阔的市场 。

避免恶意抢注:公平竞争的 “警戒线”

恶意抢注,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在商标领域,这种行为如同暗处的 “黑手”,严重搅乱市场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比如一些不法分子盯上那些未注册却在市场上小有名气的品牌,像某小众原创服装品牌,凭借独特设计在社交媒体上积累了不少粉丝,虽未及时注册商标,但在圈内已有一定影响力,这时有人发现该品牌未注册,便迅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企图 “鸠占鹊巢”,这就是典型的恶意抢注已使用且有影响力商标的行为 。
抢注知名人物姓名、形象相关商标也是常见形式,随着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他们的姓名、形象等也具有了商业价值。部分人出于商业目的,未经授权将知名人物的姓名、艺名、昵称,甚至具有代表性的形象申请为商标 。例如一些热门影视剧角色名字被抢注为商标,利用角色的热度获取利益,这不仅侵犯了知名人物的姓名权等人格权益,也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还有些机构或个人不以实际使用为目的,大量注册各类商标,涵盖不同行业和领域,形成庞大的商标 “储备库”,他们的目的并非经营品牌,而是等待有需求的企业高价购买 。这些囤积的商标往往缺乏实际使用意图和相应的商业活动支撑,纯粹是为了通过转让商标获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占用了大量商标资源,阻碍了其他企业正常的商标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
我国《商标法》对恶意抢注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若被抢注的商标刚初审公告,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能在公告期提异议,商标局核实抢注成立,就不给注册 。要是恶意抢注的商标已注册成功,普通商标所有人能在注册日起五年内,让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五年限制 。抢注人恶意抢注造成他人损失,得赔偿,情节严重算不正当竞争,要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被罚款,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责 。比如在行政层面,工商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商标侵权方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同时对侵权商品进行没收处理,对于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及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相关工具,也将依法予以没收,还可能面临销毁侵权物品以及罚款等严厉惩罚 。若发现有多次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恶劣行径,则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加以严惩 。
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恶意抢注获取不当利益,否则不仅无法获得商标专用权,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商业信誉的损害 。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获取商标,才能为企业的品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市场竞争中赢得长久的优势和良好的口碑 。

遵循合法原则:在法律框架内的商标之旅

合法原则是商标注册的根本准则,它要求商标的申请注册必须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从商标的构成要素,到商标所传达的含义与价值取向,都必须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之内。
在我国《商标法》中,明确罗列了一系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与国家象征紧密相关的元素,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都被严格禁止使用 。这是因为国家象征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与荣誉,将其用作商标可能会导致对国家形象的不当利用或损害,破坏国家象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就如同我们绝不可能看到以 “五星红旗” 图案作为商业商标在市场上随意流通,这是对国家尊严的基本维护。
国际组织的相关元素也受到特殊保护,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除非得到该组织同意或者不会误导公众 。“红十字”“红新月” 作为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组织的标志,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使命,其名称和标志同样被严格保护,禁止他人未经授权用于商标 。像在医疗用品领域,如果有企业试图将与 “红十字” 相似的标志用于自己的产品商标,不仅会误导消费者,更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 “红十字” 标志的专用性和权威性 。
带有歧视性、欺骗性以及不良影响的标志也被排除在商标使用范围之外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违背了平等、公正、包容的社会价值观,可能引发民族间的矛盾与冲突 。比如,若有商标使用对某个民族带有贬低、侮辱性质的词汇或图案,必然会遭到法律的严厉禁止和社会的强烈谴责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也不能作为商标 。曾经有商家试图将普通的国产茶叶贴上 “西湖龙井” 的商标进行售卖,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还损害了真正 “西湖龙井” 品牌的声誉,是典型的违反商标合法原则的行为 。那些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同样不被允许 。例如,一些宣扬暴力、色情、赌博等不良内容的标志,若被用作商标,会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破坏社会公序良俗,与法律所倡导的积极、健康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但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则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像 “金华火腿” 中的 “金华” 作为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代表着特定的产地和品质,是被法律认可的;而普通企业若单纯以 “金华” 作为商标用于其他非火腿类商品,就可能不符合规定 。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合法原则,认真对商标进行自查和评估 。在设计商标时,应避免使用任何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元素,充分了解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商标的合法性 。可以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法律咨询服务,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仔细审查商标的各个细节,从文字表述到图形设计,从颜色搭配到整体寓意,都要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 。若因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或疏忽大意,导致申请的商标违反合法原则,不仅会面临商标注册被驳回的结果,还可能因前期在商标设计、宣传等方面投入的大量时间和资金而遭受经济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若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被发现违反合法原则,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罚款等处罚,对企业的声誉和商业信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只有始终坚守合法原则,才能让商标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成长,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

总结:牢记原则,开启成功商标注册之路

商标注册原则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核心准则,每一项原则都承载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使命。申请在先原则为商标注册确立了 “先到先得” 的基本规则,激励企业及时行动,抢占品牌保护先机;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给予企业自主决策的空间,同时对关乎公众健康安全的特殊商品实施强制监管,保障市场规范有序;申请单一性原则确保商标申请清晰规范,提升审查效率,避免权利纠纷;优先权原则在特定情形下为企业提供优先 “通行证”,助力企业在国际市场和特殊活动中维护商标权益;避免恶意抢注原则则是市场公平竞争的 “警戒线”,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合法原则是商标注册的根本遵循,从源头上确保商标符合法律规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在商标注册的道路上,企业和个人只有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循这些原则,才能确保商标注册的顺利进行,获得法律对商标的有力保护。每一个成功注册的商标,都是企业品牌发展的基石,承载着企业的信誉、品质和形象 。而遵循商标注册原则,就是为这块基石筑牢根基,使其能够经受住市场的考验和竞争的冲击 。无论是初创企业,还是发展成熟的大型企业,都应将商标注册原则融入品牌战略的每一个环节,从商标的设计构思,到注册申请,再到后续的使用和维护,都要以这些原则为指引 。
希望每一位读者在踏上商标注册之旅时,都能充分认识到这些原则的重要性,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走好商标注册的每一步。让我们在商标注册原则的保障下,开启成功的品牌发展之路,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创新的市场环境 。
公司承诺

所有商标都是R标
7x24小时服务热线
一对一专业客服
签订保障协议
商标转让全程公证
成功率高

全国服务热线

400-800-2188

关注公众号有惊喜

关于我们 诚聘英才 商标转让流程 付款账号

全国服务热线:400-800-2188 电话:0573-82061192 传真:0573-82825848 手机:15888372223 林先生
版权所有:浙江创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浙ICP备11003536号-1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23号海州之星8楼C室  浙公网安备 33041102000482号

X

您好!这里是创名商标网,欢迎您对我们的平台服务提供使用感受和建议!

您好,欢迎对我们《创名商标转让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同时我们将会抽取幸运奖,给予礼品奖励您对我们的关心,如果您的意见经我们采用,我们将给予千元现金大奖。有您的支持,我们会全力以赴做的更好,让您更满意!

标题:
内容:
电话:

400-800-2188

在线咨询 ×
X

-  商标猎头  -

  • 商标类别:
  • 商标名称:
  • 商标注册号:
  • 预算价格:
  • 联系电话:
     我司严格保密,请放心输入
  •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