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后担心注册的商标信息是否要变更,尤其是驰名商标,其同类名下商标更是有几百个,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后是否一定要进行注册商标信息变更?不变更会造成什么后果?以下创名商标网为您作详细解答:
商标法第44条(二)款规定: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严谨来讲,还是做一下变更比较好。也为了防止将来万一商标有被人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因为届时文件商标局会直接邮寄到注册地址的)收不到相关文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为变更一件,局里会要求名下的商标一并变更的,鉴于数量较多,若考虑成本暂时也可以先不变更。由于本身是著名商标,万一将来被竞争对手或不良用心之人举报或者怎样,建议这个事情早晚得做。早晚要做的事情早做比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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